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

治國論有感

道德經  第三章

        不尚賢,使民不爭;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;不見可欲,使民心不亂。是以聖人之治,虛其心,實其腹,弱其志,強其骨。常使民無知無慾。使夫智者不敢為也。為無為,則無不治。

        老子認為治理好一個國家,先使人民沒有貪慾心,不會有物以稀為貴的心態,就不會造成種種強盜的行為。而在上者讓人民沒有求知的慾望,自然就不會有反叛等等的禍害,所以說無為,只要對人民什麼也不要做就會達成民心安定,而國家自然富足。

        老子的治國理念只要是因人民沒有對事物有所追求,人與人之間自然就會和諧相處。雖然說這樣子的確是一個解決國與國之間爭紛的方法,但是我認為人與人之間沒有比較是不可能的,不管是在任何事物上都是一樣的道理,最多只能降低自己的慾望,對人有同理心,自然就會達成無為而治的效果。

       
       
         
  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